權利是爭取來的!絕不會從天而降!

 

用人權改變你/妳的生活 第一章(2)

作者: Katherine N. Guernsey and Penelope J.S. Stein

第一章:你的人權

人權可以做些什麼?

人權是強而有力的,人權:

●協助我們尊重自己以及我們的能力
●協助我們將生活以及社區變得更好
●讓我們主張:「這是我們的權利」
●當身心障礙者被不良地對待,允許我們說出:「這是侵害人權」


人因身為人類而擁有人權,沒有人能奪走你的人權。即使你的政府、社區、或家庭阻止你享受人權,你依然擁有他們。


今日許多身心障礙者並沒有享有人權。例如他們並沒有被公平地對待。他們不能選擇如何生活。而且他們不能取得工作。


因為我們有了聯合國身心障礙權利公約、這樣的情形將會有所改變。這個法規聲明我們擁有人權。現在身心障礙者必須聲明他們的人權、以便能享有人權。


我們能公開發表意見。我們可以說:「這是我們的人權!」我們能一起努力使生活更好。我們可以聲明我們的人權!!


Voice

「權利不是誰給予你的;它是誰都不能從你身上奪走的。」
-Ramsey Clark

認識更多你的權益:

我們有權利


[本日誌由 karasu0403 於 2010-05-28 04:20 PM 編輯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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